劳动争议一旦走到仲裁,胜负往往不取决于"谁有理",而取决于"谁拿得出证据"。我们按阶段整理了一份证据留存清单,以及最常见的四类瑕疵。
一、合同类
书面合同应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;试用期、岗位、薪酬要写清楚;续签留痕。常见瑕疵:只有口头约定、合同版本前后不一致。
二、考勤类
打卡记录、排班表、加班审批要完整。常见瑕疵:考勤只有主管的微信截图、无系统留痕、加班未审批就不认账。
三、薪酬类
工资条签字 / 电子确认、银行流水、个税记录三者一致。常见瑕疵:现金发薪无凭证、工资条从未让员工确认。
四、解除类
解除通知的送达证明、违纪证据、协商记录要齐。常见瑕疵:口头辞退、未送达、违纪缺乏证据链。
证据贵在"平时留"——争议发生后再补证,几乎不可能。把留痕做成制度,比请律师更划算。